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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区也要建无障碍设施
www.hr9999.com 2008-9-11

“无障碍”不仅保障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,是方便老年人、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生活的重要设施。
《规定》中所称无障碍设施,指为保障残疾人、老年人、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人员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,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和设置的无障碍标志。包括坡道、盲道、低位装置等设施和标志。
“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,是方便老年人、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生活的重要设施,更是一个城市现代化进程和人本精神的体现。”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说。
《规定》还要求,建设单位在新建、改建、公共建筑和居住区等建设项目时,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《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》要求,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。所需费用列入建设项目预算。
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交付使用,并与建设项目周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。对目前已建成但没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,或者无障碍设施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重要公共建设项目,由该项目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对建筑物进行无障碍改造。
电线杆不能与盲道“争地盘汽车停靠站设置盲文站牌,盲文站牌的位置、高度、颜色、形式和内容方便视力残疾者使用。
按照《规定》,建设无障碍设施应当符合安全、适用和便利的基本要求。铺设盲道要保持连续,盲道上不得有电线杆及其拉线、地下检查井等障碍物,并与周边的公共汽车停靠站、过街天桥、地下通道和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连接。
公共汽车停靠站设置盲文站牌,盲文站牌的位置、高度、颜色、形式和内容方便视力残疾者使用;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设置服务台、公用电话,同时设置低位服务台、低位电话。
占用无障碍设施必须审批
确需占用无障碍设施,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,并设置警示信号或者指示装置。
《规定》提出,因城市建设、重大社会公益活动等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,应当避免占用无障碍设施;确需占用的,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,并设置警示信号或者指示装置。临时占用期满后,应立即恢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功能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无障碍设施,并有权劝阻或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损毁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以及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行为。损毁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,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,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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