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泛 人道 博爱 科学 权威 会员登陆 注册会员 找回密码    
华人大搜索
城市切换
当代英才 行业状元 创业回顾 艺苑才子 快乐成长 民间珍品 写入历史 族谱家志 百味人生  
 您现在的位置:华人大搜索 >> 陕西 >> 西安 >> 本地资讯>> 千元租房搬走万元家当
 

        租房者偷东西,居然在保安眼皮底下开着车,大摇大摆地搬东西,手里还拿着物业公司的出门证。西安高新区创新商务公寓业主赵先生损失巨大。
  今年6月12日,赵先生以每月1250元的价钱,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一位名叫张伟的男子办公,租期至2008年12月11日。7月5日,一位男子开着车号为陕AKW5××的汽车,大摇大摆地拉走了赵先生的两台格力空调等物,在物业公司物品出门登记表原因一栏,写下了“维修”,登记名字为张华军。
  7月6日,张华军又开着同牌号的车子,在管理该小区的创新物业公司开具了一张“西安市西高新创业研发园孵化器物品出入携物单”,拉走了赵先生的电脑桌、椅子等物。赵先生说,被搬走的东西价值共计17000余元。门窗完好、租房者张伟失踪、张伟的身份证是假的……种种迹象表明,贼就是租房者。
  随后,赵先生多次找物业公司交涉,创新物业公司均称自己没有责任。赵先生认为,租房者携带大件物品离开,物业公司应该跟业主联系才可放行。但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物业公司竟给贼开“路条”,他表示不能理解。
  创新物业公司一位姓翟(音)的负责人昨日表示,作为物业公司,职责是维持小区的正常秩序,赵先生的物品,别人在用证件登记后带走,携带物品做过登记,履行了正常携物出门登记手续,物业公司没有责任。
  对此,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东认为,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,物业公司放行租房人拉走赵先生的物品,物业公司管理上存在漏洞,没有尽到管理职责,应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对于此事,赵先生已经聘请律师,准备通过法律渠道讨说法。

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2008年07月16日[返回首页] [返回顶部]
本档案文章及图片为档案所有者原创,版权归档案本人所有。文中若有政治观点属个人观点,转载请保瘤此信息,并注明引自华人搜索网站。
上一篇:杀人后他抱着两岁娃逃跑
下一篇:劝阻闯红灯协警被打
网站公告
最新加入
 
HR9999.com 返回总站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事业拓展  加盟
copyright ©2008 本站永久域名 http://www.hr9999.com华人大搜索 版权所有
ICP备06111618号